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土地交易 > 市级文件 > 查看详情
市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为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工作,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评标专家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并商有关部门制定了《宁波市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上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 | 下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