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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业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3-15 03:01:57     阅读:

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交易中心,重点开发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
     为更好体现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完善评标专业分类,减少评标“常委”现象,根据《宁波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规定》(甬政发〔2010〕26号)等有关规定,针对我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市库”)评标专业分类和评标专家抽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交易中心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对市库评标专业分类进行调整。市库原有的181个评标专业调整为116个评标专业,其中轨道交通由原来的64个调整为29个。调整后的评标专业,定于2018年3月19日起开始使用。《关于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业调整的通知》(甬资交管办〔2012〕5号)自行废止。

  附件:宁波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业分类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上一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