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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产权交易 |
受理机构 |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类型 |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
联 系 人 | (业务二部)刘建明 傅璎 贝小明 阿云 申巾枚 |
联系电话 | 0574-89383947/48 传真:0574-89383949 |
服务对象 | 企业(组织) |
受理条件 | 无 |
承诺时限 | 一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详见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仑价﹝2006﹞71号 |
办事依据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浙政[1997]12号《浙江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国资字(2002)129号《浙江省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办事时间 |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申报材料 | 出让方须提供的资料: 1、国有产权出让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同意国有产权交易的批准文件或有关证明; 4、具有执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 5、出让的国有产权产权界定或产权归属证明文件; 6、国有固定资产变动审批表; 7、国有产权交易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按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竞买方须提供的资料: 1、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信能力证明; 5、按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相关表格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
窗口位置 | 业务二部(315室) |
单位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中心B座三楼 |
办事流程 | 申请-受理-确认 |
结果查询 | 无 |
监管措施 | 监督科室:综合部 监督电话:(0574)8938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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