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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办事指南

信息发布时间: 2018-12-09 01:44:00     阅读:
事项名称产权交易
受理机构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联 系 人(业务二部)刘建明  傅璎  贝小明  阿云  申巾枚
联系电话0574-89383947/48   传真:0574-89383949
服务对象企业(组织)
受理条件
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仑价﹝2006﹞71号
办事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浙政[1997]12号《浙江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国资字(2002)129号《浙江省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办事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申报材料 出让方须提供的资料:
     1、国有产权出让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同意国有产权交易的批准文件或有关证明;
     4、具有执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
     5、出让的国有产权产权界定或产权归属证明文件;
     6、国有固定资产变动审批表;
     7、国有产权交易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按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竞买方须提供的资料:
     1、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信能力证明;
     5、按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相关表格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窗口位置业务二部(315室)
单位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中心B座三楼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确认
结果查询
监管措施监督科室:综合部   监督电话:(0574)8938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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